1.採檢須知 |
(1)檢體/採檢容器:尿液/白頭塑膠管或10 mL 白頭尖底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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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議採檢量:尿液3.5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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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採檢注意事項(病人準備):(A)FBINAU檢體為24小時尿液,請到檢驗課領取24小時尿液收集容器。 (B)收集24小時尿液期間,留存之尿液應放置低溫環境,如冰箱冷藏區或是收集容器周圍放置冰塊或冰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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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檢體傳送要求 |
室溫傳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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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退件條件 |
(1)符合一般退件條件,請參見【檢驗資訊查詢系統】<檢體採集原則>「一般退件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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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特殊退件條件:
24小時尿液檢驗無尿總量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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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檢體之儲存條件 |
(1)傳送前儲存條件:
應於採檢後2小時內送檢。24小時尿液保存檢體的容器應該放置在冰箱或是在保存的過程中持續冰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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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檢體上機(檢驗)前儲存條件:
委外代檢項目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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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檢驗後檢體儲存條件:
委外代檢項目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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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追加(requesting additional) /複驗(repeat)條件 |
委外代檢項目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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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進一步檢驗(reflex additional examination)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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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受理時間 |
24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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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報告時效 |
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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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檢驗方法 |
離子選擇電極法 (ISE meth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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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生物參考區間 |
(1)Urine:40-220 mmol/ day; (2)Random urine:Not applicab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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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適應症 |
定量尿液中鈉的濃度,協助診斷電解質平衡相關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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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臨床意義 |
鈉的測量是用來診斷和治療醛類酯醇過多症,尿崩症,腎上腺性高血壓,愛迪生氏症(Addison’s Disease),脫水,不適當的抑制尿液分泌的荷爾蒙分泌或與電解質不平衡相關的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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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執行組別 |
檢驗課(連絡電話:04-7779595轉70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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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其他 |
委託彰化基督教醫院代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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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資料來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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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生效日期 |
2019/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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